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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 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二)

2022-10-26 11:14:50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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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67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在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六楼会议室,举行《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成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韦豪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科科长

(二)听证员

覃建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韩  颖  市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余薇薇  市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听证记录员

梁  华  市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一级科员

二、听证陈述人

韦佳均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新静  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三、被征收人代表(5人)

覃良成、王祥、卢安忠、李义、韦燕江

四、社会各界人士代表(7人)

罗剑清(市人大代表)、吴春生(市政协委员)、韦木荷(金城江区政协委员)、覃安驹(市土地储备中心)、陈韬(市自然资源局)、廖定锋(市国投集团)、黄家善(河池市供销社仁和资产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认为听证组人员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请在10月26日下午下班前书面向我局提出回避申请。联系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9室(河池市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8-2306320。

(二)请参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并配合门岗做好防疫工作,做好登记、测量体温及扫码入场工作。

特此通告。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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