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房地产广告违法?整治!

2022-10-26 10:43: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

整治重点

西安区域外冠以“西安”地名的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西安温泉小镇”“西安农家小院”“西安周边乡村院子”“西安二层乡村庭院”等异地房地产项目发布的违法广告,或冠以其他区域地名、历史名称等容易引人误解的房地产项目涉嫌发布的违法广告。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以及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等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房地产广告,或发布交费申领“优惠卡”“贵宾卡”等涉嫌变相预售行为的广告。

工作步骤

摸排宣传。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联合辖区住建部门,建立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台账,开展广告行政指导和排查,分类登记摸排出的问题隐患。

集中整治。对排查摸底的情况,加强巡查监控,落实监管措施,集中开展整治,对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进行规范与立案查处。

评估总结。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打击防范有关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强化导向监管,加强房地产广告事前指导,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依法查办、曝光一批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教育警示和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加强广告发布审核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广告市场环境。(来源:陕西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金秋如画 山河似锦

  • 我国最大棉花生产基地新疆进入棉花大 ...

  • 铸就“红色引擎” 释放澎湃动能—— ...

  • 山东日照港集装箱码头正在装运集装箱 ...

  • 挑选梭子蟹、淡水鱼有哪些妙招?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