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5日,辽宁省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证书,成为丹东市首家通过“告知承诺制”的完成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10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核查组到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告知承诺制”的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中,核查组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现场核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对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告知承诺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全面系统的核查和现场加标实验,并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具备与扩项参数相适应、充分且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环境等要素,满足资质认定要求,未发现不符合项,得到省市场监管局核查组专家的高度认可,一致同意本次核查承诺属实。
今后,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将不断提升技术能力,逐步完善内部管理,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丹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来源:丹东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