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发出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自《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今年9月1日起正式使用的新版营业执照不再显示“经营期限”一栏,将其改为备案事项,进一步精简企业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登记手续更简便、办理效率更高,降低了企业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宽松的营商环境。
调整后的营业执照照面具体变化有三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下一步,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新版营业执照的变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企业和群众进行释疑讲解,做到政策落实和高效登记两不误,让企业及时享受证照改革带来的红利。(王婷婷 通讯员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