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管,保障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质量,确保人民群众使用该类产品安全有效。近期,吉林省通榆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大型购物商场、超市及学校周边地区的眼镜店、饰品店以及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单位等为重点检查场所;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隐形眼镜,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登记事项与实际是否一致;经营产品有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销售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10家,大型购物商场、超市、化妆品店、文化饰品店共19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负责人对医疗器械认识不够重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索要不及时,入库验收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完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
在专项行动中,检查人员坚持边检查、边规范,以打击促规范,增强隐形眼镜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医疗器械产品整体质量。同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向公众宣传隐形眼镜知识和使用伪劣隐形眼镜的潜在风险,发布消费警示,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赵丽莉 通讯员 张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