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电梯维保偷工减料 上海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挨罚

2022-08-01 21:01: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运城路99号内上海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的2台电梯进行例行检查,调取查看最近一次维保监控录像发现,当事人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执行“底坑环境、底坑停止装置”项目开展半月维护保养工作。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制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立即改正,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6000元的行政处罚。

1.我们平时乘坐的垂直电梯,根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内“表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执行“序号30-底坑环境、序号31-底坑停止装置”项目。这表示维保人员在维保时必须执行该项目,查看并检查底坑内相关情况。

image.png

2.大家在平时乘坐电梯时,一旦发现电梯有异常或影响安全的情况,可以通过扫描电梯内“智慧电梯二维码”进行故障报修等,发挥公众监督的力量,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image.png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需严管

  • 漫画:电器修理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 ...

  • 闽粤电力联网线路工程全线贯通 实现 ...

  • 河南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对中心城区重点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