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液化石油气瓶超期服役继续充气还是惯犯?吃12万元罚单

2022-05-31 15:41: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集中优势兵力,严惩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民生,依法查办了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5月30日,该局公布的部分典型案件中包括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

2022年1月25日,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已实施充装的66只液化石油气瓶中含有22只已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限,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并对该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实施了查封。另查明,当事人在1年之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点评

自益阳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气瓶使用安全一直是工作重点,也是今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重点部署的内容之一。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及今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压实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来源:益阳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菜篮子”有了把关人

  • 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村镇从传统农户 ...

  • 国内首台深远海浮式风电装备“扶摇号 ...

  • 11家农贸市场39户整改!浙江丽水 ...

  • 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