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的通知

2022-05-20 21:27:58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image.pn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2021年第46号)(以下简称《公告》)发布以来,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反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材料有一定数量的剩余。为严格执行《公告》,减少浪费,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经研究决定,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材料在2022年6月1日前未使用完毕的,可以延期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北计量院接续奋斗支撑“51020 ...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暂停 ...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依托当地资源建设 ...

  • 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港口工程建 ...

  • 震惊!47万支“品牌”牙膏竟是无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