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6号)。
公告称,2022年5月7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白薇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现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企业注册地址 | 飞行检查时间 | 不合格项目情况 | 检查结论 | |
厦门市集美区塘美路77-101号之一 | 2022年5月7日 | 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4项,一般缺陷2项 | 严重违反GSP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
刘淑荟 | 李素军 | 李素军 | ||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
企业部分药品无法实现可追溯,计算机系统中无法查询到营业场所生活区存放部分药品的采购、收货、验收、销售记录;部分不合格药品无不合格处理记录。企业未依法依规经营,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要求,企业销售头孢克肟胶囊、等氨咖黄敏胶囊“四类”药品未登记购药者身份信息;对进店顾客未扫码测温。企业未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如2022年未进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2022年4月22日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未见该人员的岗前培训记录。个别药品未定期进行陈列养护。 | ||||
处理措施 | ||||
厦门白薇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我局决定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企业目前已停止药品经营并表示待市场监管部门确认整改完成、符合GSP后恢复经营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