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标准天地>>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2-04-28 17:57:23 国家药监局网站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2〕47号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器械标管中心),器审中心,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印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省(市)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标准承担单位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国家药监局器械标管中心要认真组织协调各医疗器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及技术归口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业务管理和检查指导,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

三、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医疗器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及技术归口单位要做好标准的组织起草、验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要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积极借鉴国际标准,确保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以及与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

附件:1.2022年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2.2022年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4月25日

药监综械注〔2022〕47号附件1.docx

药监综械注〔2022〕47号附件2.doc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老工业区重庆大渡口新兴产业渐次兴起 ...

  • 临期食品:“捡漏”也要安全

  • 一汽集团在长春五大主机厂已经全面实 ...

  • 陕西省西安市不断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 ...

  • 重庆市开州区五通乡桐林村坚持培育农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