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颍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6号)《关于调整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发出,4月11日起,颍上县部分解封。为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餐饮经营行为管理,指导帮助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有序恢复经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餐安全,安徽颍上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有序恢复经营的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解封不等于解控,颍上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餐饮安全仍需加强监管,堂食、各类集体聚餐仍需暂停。
《方案》要求各餐饮单位坚持经营原则,即在保障餐饮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餐饮单位经营地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餐饮单位可以先行有序恢复经营,其他区域(管控区、封控区、中低风险区)的餐饮单位待指挥部解封后方可有序恢复经营。
《方案》对企业在恢复经营前的人员管理、清理库存、清洁消毒、物资贮备等方面提出明确详尽的标准和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在恢复经营后要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加工来自疫情发生地的食品;规范加工行为,严格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工具用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突出员工管理,要求员工返岗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强化就餐管理,暂停堂食和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提倡通过第三方平台订餐或打包带走的形式进行销售。配餐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鼓励实施“无接触”式交接配送,严防接送餐过程交叉感染;同时对入店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方案》要求餐饮单位对照复经营要求开展自查,自查达到恢复经营要求的,向所属辖区所报备,辖区所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
为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餐饮单位在恢复经营前必须坚决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签订《疫情期间餐饮单位恢复经营承诺书》,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用餐安全。同时对恢复经营的原则,恢复经营前后的要求,餐饮单位恢复经营的程序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落细,督促指导餐饮单位恢复经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路世忠 胡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