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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春雷行动2022”圆满收官

2022-04-09 18:18: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龚志伟)自2021年12月20日“春雷行动2022”开展以来,四川省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铁拳出击护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主题,重拳亮剑、铁腕护航。经过三个月的雷霆出击,“春雷行动2022”圆满收官,截至2022年3月31日,会同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辖区市场主体3000余户次,开展协作执法112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36次,其中集体行政约谈10次。累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7件,涉案货值98.92万元,罚没款151.46万元,结案率100%,系统录入率100%。

图1 春雷行动宣传

聚焦餐饮市场,严堵违法食品流入。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使用过期食品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该局持续加强对餐饮行业和商超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强化冷链食品、粮食购销领域以及食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处罚力度。针对商家销售过期食品、“山寨”商品、标识不全商品及时封存扣押。执法人员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火锅店涉嫌使用过期食品、过期食品添加剂和超市涉嫌销售已过期食品案件依法严管重罚,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打假执法行动,查获峨眉山市某烟酒商行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案值27.44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据统计,共计处罚食品类123件,涉案货值为41.05万元,罚没金额49.59万元。

聚焦过期药械,严查药械使用安全。为加强对药店零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保障群众在药店购买必需物品的权益,该局重拳出击,排查案件线索,处罚了涉嫌虚假宣传、违法私开处方药、违规出售过期药品的案件。其中执法人员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移交2起典型涉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线索进行调查,最终认定为正在出售的臂式电子血压计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已超过最大使用期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了没收涉案臂式电子血压计、罚没1万元的处罚决定和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和对当事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2 检查药店

聚焦非法售药,严保群众用药安全。以“春雷行动2022”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违规药品的行为。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线索,该局查处5家当事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案件,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分别作出没收涉案药品和罚没10.018万元、10.006万元、5.010万元、5.005万元、5.008万元的处罚决定。

聚焦特种设备,保障小区居住安全。结合“春雷行动2022”子行动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执法行动,以商场、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为对象,重点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对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分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据查,涉案电梯数量为6台,均属于小区居民楼中的客运电梯,楼高均为30层以上,当事人将涉案不合格的电梯投入居民小区使用,给小区居民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为此,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和未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行为,作出了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聚焦“保健”市场,保障老年群体权益。以“春雷行动2022”子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违规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全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移交案源线索,对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罗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进行审查,发现店主谢某明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谢某明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图3 检查超市保健品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春雷行动2022”成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再接再厉,结合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着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强化协同联动,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持续释放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效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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