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民政部门依法处置的部分涉产品质量主题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2022-04-09 14:42:07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

近期,我局收到多名群众网上留言咨询和投诉举报,集中反映涉产品质量主题相关组织的合法性问题。为进一步扩大非法社会组织公开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防范意识,我们对近期各级民政部门处置的相关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梳理,现向社会公开曝光。

序号执法主体非法社会组织名称处置方式
1民政部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2北京市民政部门中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取缔
3北京市民政部门中国名牌产品品牌管理中心取缔
4北京市民政部门中国产品质量检验监督中心取缔
5北京市民政部门中国企业评级管理委员会取缔
6浙江省民政部门中国商品质量名优品牌推广中心劝散
7浙江省民政部门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劝散
8广东省民政部门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9四川省民政部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质量中心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0湖北省民政部门十堰市质量协会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也欢迎社会各界向当地民政部门或者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民政部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2022年4月8日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荣国府花开春意浓

  • 河南省漯河市诸多知名食品品牌崛起 ...

  • 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筑牢进口冷链食品 ...

  • 江西省瑞昌市各乡镇农业基地积极开展 ...

  • 浙江省宁波市舟山港一季度集装箱吞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