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桂林市正诚司法鉴定中心等5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2022年第27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桂林市正诚司法鉴定中心等5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2022年第27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桂林市正诚司法鉴定中心、乐业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龙州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物证鉴定室、容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5家机构提出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同意注销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作废,不得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 注销日期 |
1 | 桂林市正诚司法鉴定中心 | 15 20 07 03 0055 | 2022.2.25 |
2 | 乐业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16 20 06 02 0484 | 2022.2.22 |
3 | 龙州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18 20 06 02 0917 | 2022.3.1 |
4 |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物证鉴定室 | 17 20 06 02 0909 | 2022.3.1 |
5 | 容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18 20 06 02 0926 | 202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