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准确把握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全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备案管理工作培训研讨会。
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对2022年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作出了安排。同时以会代培,重点对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内容进行了培训解读,并就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为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等内容的理解和执行奠定了基础。
会议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按照工作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要落实法规要求。全面压实备案人主体责任,督促备案人严格履行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等主体责任。二要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回头看”。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逐一审查备案资料,杜绝高类低备、违法添加等问题的发生。各地要在4月1日前完成物理降温设备、穴位压力刺激器具等4类产品的清理规范工作。三要加强整改后产品监管。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和当前备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整改。四要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备案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公布更新产品备案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