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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在行动

2022-02-08 15:47: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春佳节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积极配合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等四个旗县市区多家特种设备使用、维保单位开展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行动由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天佐带队,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牵头,兴安分院、各辖区局积极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行动,旨在严格贯彻落实兴安盟安委办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冬奥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2]12号)精神,同时,督导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检查工作杜绝走过场,玩儿花样,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发现问题现场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做的细、抓的实,切实发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痛点、盲点、漏点”,做到被检查单位心服口服。

督导检查工作开展前,兴安分院院长郭克明安排部署分院参加人员名单,并逐一落实,检查期间跟踪问询。做到不越位、不缺位、落实到位,现场检查人员积极发挥技术监察优势,核查设备使用登记证、运行情况、人员证件、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充装记录、应急演练方案(记录、影像资料),问题设备整改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等,该院在派出人员同时,积极提供工作车辆供行动使用。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共分三次(1月31日、2月3日、2月6日)开展,主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高危设备、技术力量薄弱单位开展的。

由于准备充分、力量足、方法得当,督导检查期间切实发现一些安全隐患:维保力量不足、部分单位特种设备值班人员未按时到岗、部分(运行、保养)记录不真实、应急演练走过场、部分安全附件未校验(检定)、技术档案归档不及时或多部门管理等问题,督导检查组对发现问题逐一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时限,并要求辖区局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定期汇报。

本次督导检查行动切实为促进该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新春佳节、冬奥会期间兴安盟地区特种设备安全,让人们过好欢乐祥和新春佳节,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起到了督促、震慑作用。安全无小事,红线不可触碰,底线不可逾越,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 谢志文)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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