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某酒店违反“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规定,发布违法广告一案。
2021年12月1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滁州市长江禁捕办公室交办的线索情况,依法对明光市印象嘉山酒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上标注着“土锅状元甲 野生甲鱼烧牛鞭”字样。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野生鱼”进货票据,其发布的店内广告中的甲鱼并非野生甲鱼。当事人为了吸引顾客,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并发布该店内广告,共花费220元。当事人发布虚假野生甲鱼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讯员 侍根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