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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五领域”严格价格监管 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稳定

2022-01-29 11:19: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春节销售旺季到来之际,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市场监管局从群众最关心的年货价格出发,盯牢零售商业、防疫物资、涉民服务、群众出行等重点领域,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秩序良好,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严格零售商业领域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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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明水百货商厦、华辰超市、天泽超市连锁店等11家大型商场、超市的米、面、油、肉、蛋、菜等节日热销用品的价格监管,重点查处虚构原价、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低标高结、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对9起价格标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严格防疫物资领域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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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加强对金天药品零售连锁店、九康大药房连锁店等45家连锁及单体药店经销的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重要防疫物资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疫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过节。对5家药店经销的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指导整改,要求立行立改。

严格涉民服务领域价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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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金桥热力公司、海军石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提供物业服务、水电气暖的服务企业,规范生活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确保涉民服务企业合理合规。对3家未公示收费标准的物业小区下达整改通知。

严格群众出行领域价格监管

对恒发出租车有限公司、哈黑公路通泉收费站等5家企业开展了出租车收费、公交车收费、高速公路收费价格督查,严厉打击利用过节之机,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证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对4起出租车不打计价器收费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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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行24小时受理制,确保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提高处置速率,形成工作闭环,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果,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市场主体83户次,发放《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83份,行政处罚3起,行政指导14次,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咨询28件,责令整改17家次。 (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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