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检测检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献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14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2022-01-24 17:26:42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献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14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按照《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刑侦〔2021〕4329号)相关要求,献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14家机构所获检测能力已不再列入资质认定范围,申请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准予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机构名单及证书号如下:

献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477

博野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416

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432

蠡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352

迁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90306022286

滦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535

宁晋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80306021638

隆尧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80306022019

玉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522

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90306022166

南皮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455

广宗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80306022146

肃宁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430

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518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全市食品 ...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政府服务中心为睿 ...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龙兴社区 ...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板桥镇迎来晚熟“ ...

  • 上新了·贵博!72件套藏品文物带你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