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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春节期间价格政策提醒函

2022-01-20 16:19: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春节期间价格政策提醒函。 

关于进一步规范2022年春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函

各相关经营者:

2022年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加强我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正确行使价格权利,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

三、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要依法经营,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允许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四、各医疗药品用品生产者、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手段推动价格快速异常上涨;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价格欺诈;不得散布涨价谣言,引起抢购及社会恐慌。

五、各旅行社、旅游景点和景区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

六、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实行亮牌收费。

八、各客运站场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及自我约束,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守法诚信、热情服务,构建和谐稳定的驾乘环境。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从重进行顶格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通讯员 崔淑瑜)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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