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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01-17 16:39:44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uodong@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能力验证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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