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3日-10月3日,通过总局官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300余条。意见主要集中在登记管辖、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经认真研究,我局采纳了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大部分合理建议。对于未采纳意见,我局将在后续的工作中留作参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行政法规规章修订工作渠道,丰富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感谢并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继续积极关心我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