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遵义市气象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12月5日,遵义市气象局印发《关于印发<遵义市气象局关于防雷行政审批过程中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防雷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后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中介服务相关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前,由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承担改、扩、建项目工程和场所的‘设计技术评价’;遵义市防雷装置检测站承担防雷装置检测即‘竣工验收’前的技术评估工作。”2020年3月12日,遵义市气象局又向本地市级成品油和汽车燃气经营企业下发《市气象局关于明确防雷行政审批有关技术服务事项的函》,再次明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中的中介服务事项‘防雷装置检测’转为受理后的委托技术服务事项,相关委托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前,由遵义市防雷装置检测站免费承担易燃易爆等(气象部门负责的范围)改、扩、建项目的‘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设计图审完毕后……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申请遵义市防雷装置检测站进行防雷隐蔽工程检测,否则造成隐蔽工程防雷检测判定是否合格的后果自负。”
遵义市气象局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遵义市气象局认识到上述做法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后,立即进行整改,消除相关后果。一是及时废止相关违法文件,并在遵义市政府网站公布。二是发布《遵义市气象局公开选取防雷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公开选取符合资质的服务机构。三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四是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
下一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反垄断执法,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办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