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福建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严查化妆品违法销售行为

2021-08-22 18:59: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美容美发店、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营店等重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普法教育宣传力度,指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8月中旬,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以儿童化妆品、进口化妆品为重点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选取化妆品经营批发和零售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在某母婴用品店内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货柜上部分进口婴幼儿洗护产品没有张贴中文标签,现场也未能提供有关索证索票资料,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35件涉案产品,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除了该母婴用品店,执法人员还发现有部分企业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冒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违法行为,目前,3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已被立案调查。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要主动认真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规的相关内容,对照条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销售进口化妆品的经营者,应向供应商索取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法票据,上架的所有进口产品必须依法加贴中文标签。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应到正规商店购买,不选择来路不明或无中文标签的商品,选购商品时应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索取和保存购货发票或凭证,及时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郑怡泓 林莉莉)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我国拟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农民紧抓晴 ...

  • 张宗溪:成长离不开党的教育培养

  •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全力打造蚕桑茧 ...

  • 蹄疾步稳抓食安 长沙市开福区召开食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