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杜绝消防和交通安全隐患。近期,云南省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富源县境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检查范围主要包括电动两轮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四类车型,涉及品牌主要包括“申仑”、“淮海”、“大爱天下”、“金彭”、“政宇”、“众星”、“骅利”、“阔佬头”、“金箭”、“爱玛”、“雅迪”、“双胜”、“福特”、“东骐”、“台铃”、“新鸽”、“济南大隆”、“立马”、“倍特”、“力远”、“兆润”、“小鸟”、“黔建”、“玉骑铃”、“小刀”、“国威”等26个品牌电动车自行车。
此次专项检查,各所执法人员一是对经营商户的营业执照进行查看,是否在所属经营范围内经营;二是对部分电动自行车型号所对应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使用说明书、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相关证照进行查看;三是对经营商户所销售的电池、退换货电池的相关产品合格证、退换货记录等相关证照进行查看;四是对经营商户所销售的头盔是否具备“3C”认证进行查看。
检查中,该局采取“重点选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突击抽查全县各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进行不打招呼突击式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由该局执法人员对销售的电动车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是否执行新国标、有无3C产品认证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经销门店存在的销售非法改、拼装车辆等行为,反馈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小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8车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20余户。
通过检查,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一是对经营商户未能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相关证照问题,专项检查小组现场要求经营户完善索证索票;二是对经营商户不能提供销售电池及退换货电池的产品合格证及退换货记录问题,现场要求经营商户及时向厂家及售后方进行索证索票,并注明退换货电池何时何地何人使用的相关记录;三是对经营商户所销售的头盔不具备“3C”认证的相关资质问题,现场要求经营者完善索证索票,不具备“3C”认证资质的头盔禁止向消费者出售。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监管和安全宣传,引导经营者不断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云南省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龙 左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