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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消费者协会召开工作会议

2020-12-14 11:12: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消费者协会工作会议召开,该盟市场监管局局长宋兴鹤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兴安盟消费者协会全体人员、各旗县市分管领导及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参会。

据悉,会议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对全区消费者协会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白清元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各旗县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机构情况,并对全盟消费者协会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还听取了各旗县市消费者协会工作汇报。

宋兴鹤强调,两级消费者协会深入领会贯彻布小林的指示批示精神和白清元的讲话精神,持续加强维权能力建设。

立足实际,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一要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尽快把组织机构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因人员调整造成的缺额要及时充实,做到每个消协组织有其人、谋其事、定其责、见其效。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工作制度到位;二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消协队伍建设是消协维权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兴安盟消协队伍总体素质是好的,但随着新时期消费领域扩大化、投诉热点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维权工作将更加艰巨。要认真做好消协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强消协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诉求、预警、救助、消费者满意评价、协调联络等五项制度,以此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尽快把全盟各级消协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协调,着力营造内和外顺的和谐氛围。一要认真处理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的关系。在处理消费纠纷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消费纠纷,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维护好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努力提高消协维权的公信力;二要认真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加强对经营者和商品服务监督的同时组织开展名优商品展示等活动,为广大生产经营者提供更多机会,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实现监督与服务的统一。

突出重点,强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一要抓好投诉站的建立和完善,要适应消费维权向广大农村、学校、旅游景点、乡镇延伸的要求,逐步增加投诉站的设立,提高投诉站的工作效率和维权能力,实现质和量的统一;二要抓好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工作,重点消除偏僻边远地区的宣传维权盲点,提高广大农村牧区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发布消费警示并形成制度,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安全消费,在全盟逐步构建消费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三要抓好与各级消保机构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和投诉;四要抓好对违法行为的打击,积极参与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衣食住行等涉及广大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市场的专项治理,针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措施和意见,最大程度地打击和制止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在全盟尽快构建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体系;五要抓好消费维权五项机制的建立,实现诉求、预警、救助、消费者满意评价工作的新突破。尽快建立消费者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消费者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消费纠纷,同时联合仲裁机构,尽快设立消费纠纷仲裁庭,受理消费纠纷案件的仲裁。(通讯员 李婷婷)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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