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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四措并举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提升行动

2020-11-18 10:25: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四措并举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提升行动。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全区13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市场内肉禽类、水产经营户、蔬菜类等重点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在册“一户一档”,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在醒目处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管理员联系方式、日常监管信息等内容。

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场内巡查,发现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实施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不得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销售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强化快速检测作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功能,每日完成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等项目快速检验任务并将数据上传至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平台同时将检测数据在市场入口处通过LED显示屏公示。对快检结果不合格的,要求经营户立即暂停销售,并根据市场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告,有效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销售者的刑事责任。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入场销售者档案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入场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以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提升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场内食品经营行为、优化食品安全环境,有效提高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 朱肖龙)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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