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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圆满完成2020年省级药品监督检验工作

2020-10-26 15:26: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药品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药监药管〔2020〕37号)要求,青海省药检院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坚持与常规检验、疫情防控和国家抽验三同步,强化抽检时效、抽检数量和抽检质量三不误原则,圆满完成2020年度省级药品监督检验工作。

本年度,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安排监督抽样450批次,省药检院实际完成464批次抽样并承担全部检验任务。抽样涉及全省33家生产企业,26家经营企业和2家医疗机构。品种涉及全省在产、在售基本药物、国家和省级医保目录品种等日常用量较大的药品;种类涉及化学药品122批次、中成药146批次、藏药151批次、中药材14批次、中药饮片27批次。抽样和检验完成率103%,检验合格率100%。检验结果均按方案规定及时上报。

此次省级药品监督检验与疫情防控药品检验和国家药品评价性检验同时推进,面对重重任务,省药检院不畏困难,不找理由,不误节点,由院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各科室从有序收样、标准品购置、试剂储备、仪器调试、检定校准到人员培训、项目分工等进行合理调配、统筹安排。所有检验均按法定标准依法检验,检验过程严格遵照省药检院质量体系相关要求进行。确保了检验结果科学公正、真实准确。

下一步,青海省药检院将对2020年省抽检验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分析,形成包含青海省药品质量状况、质量水平、潜在质量风险等内容的质量分析报告。为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为全省人民用药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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