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五粮液等4家企业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核准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2020-07-09 11:31: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改革试点,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管理保护,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紧紧抓住四川省为改革试点省这一契机,将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放管服”工作部署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6+1”实施意见、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妥善解决“原产地标记”产品用标问题以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等工作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6月初,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受理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兴盛源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用标申请后,急企业所急,采取专人专办,从快审核的方式,按照“减时间不减流程”“减材料不减要求”的审核原则,仅用一个月时间,依法依规完成了企业用标审查工作。

6月2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改革试点以来,首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公告,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兴盛源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其生产的五粮液、国窖1573、泸州老窖特曲、江油附子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下一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试点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和申请使用工作,规范“原产地标记”产品使用专用标志,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监管,不断提高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供稿: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不断调整产业结构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低 ...

  • 胸中蕴正气 撑起艳阳天

  •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学校食堂 ...

  •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