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1月6日-11月17日,通过总局官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95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序、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材料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外资授权登记管理等方面。以上意见经我们慎重研究,采纳了大部分合理建议。(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局)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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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就《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
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11月1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zd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就《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就《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