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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0-04-09 21:47:14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1月12日-12月2日,通过总局官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1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填报、信息传输等方面。以上意见经商务部与总局研究,采纳了大部分合理建议。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丰富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继续积极关心市场监管总局立法工作。(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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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我局配合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12月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zd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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