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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县:“五步走”管好百姓“药箱子”

2020-03-10 17:18: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处于胶着状态,总体趋势向好。在此关键节点,黑龙江省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杜绝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不良心态,精准施策,保持状态,抓实抓细不松懈,加大药械、医疗用品巡查监管力度,管好百姓“药箱子”。全县营业的26家药店监管覆盖100%,店堂定时消毒100%,封闭式经营100%,退热、止咳类药品下架100%,店堂开业100%,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用药用械安全。

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疫情阻击战役打响后,该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长兴成军任组长,主管局长王刚任副组长,责任股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药械监管工作小组,迅速构建“硬核”指挥中枢,实行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机制明责。按网格划分,层层落实责任,实施分片管控,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用品、药品药械市场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

抓宣传督导,压实主体责任。疫情发生后,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要求全县26家药店坚持开门营业,做好自我防护,提供送药服务,千方百计保证市场供应。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供应保障的倡议书》《提醒告诫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关,对药品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存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约谈、微信群督促各药店守法经营,规范服务,严禁借机涨价、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不行经营行为。

抓监管执法,保障药械安全。自1月23日以来,该局积极执法,不间断开展市场巡查,以退热、止咳、清热解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为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储存管理、质量安全等情况;以保健食品销售为重点,严查欺诈宣传;以医疗器械广告监测为重点,打击虚假广告行为。以处方药销售为重点,严格规范驻店药师“全天候”在岗。自疫情发生后,连续督查药店40余天,整改问题8项,集体约谈药店法人2次,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抓价格督查,稳价格保供应。1月24日,该局向各药店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签订《保供给、保质量、保价格承诺书》。严格落实药械明码标价、货签对应制度,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同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持续对各药店经营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开展价格专项督查,严查口罩、酒精等药械乱涨价、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开展纠纷调解,维护秩序。坚持12315举报投诉平台24小时值守制度。疫情防控以来,先后接受群众咨询及县长热线转办46人次,调处涉及“年夜饭”定金返还、口罩、消毒液等消费投诉举报15件,办结率100%。目前、酒精等消杀用品已能满足群众需求,口罩短缺的问题也有望近期得到解决。

抓药品管控,促进疫情排查。实施购药登记制度。自2月4日起,要求各药店对感冒、咳嗽类药品销售实行查验登记制度,对购买清热解毒、退热、止咳化痰、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的顾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2月9日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下发了《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通告》,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劝导发热咳嗽人员及时到该县定点发热门诊检查就诊。2月11日,在公安部门的全程配合下,全县各连锁药店完成了80余种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下架登记封存工作。

(供稿: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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