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黑龙江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为进一步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食品安全,加强了对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日前,鹤岗市市场监管管理局东山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村、屯食品安全时,发现蔬园乡前进村一居民在自家生产粉条。
经查,该居民在未取得“证”“照”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院内擅自加工制作粉条。加工现场生产设备简陋、布满铁锈,设备电源裸露。厂房墙皮满是霉斑、并有大面墙皮脱落。生产出的粉条用废弃的拖布杆直接露天搭晒,用编织袋盛装的原料淀粉直接堆放室外地面上,生产粉条的原料淀粉已经发黄结块,生产用水是未经检测的自家井水,淀粉沉淀池中的水颜色已经变绿。卫生环境极差、条件极其恶劣,严重影响百姓食品安全,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为彻底切断影响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切可能因素,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查封生产场所,扣押涉嫌违法生产的粉条100余斤、生产原料淀粉400余斤,坚决取缔了“黑加工”小作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供稿: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