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5日,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一家生活物资配送商抬价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对配送商予以警告和顶格处罚5100元。
当天下午,汉川市城南市场监管所和价检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到一小区,发现某鲜鱼配送商一袋鲫鱼2.5公斤卖70元,单价28元/公斤,价格过高。经调查配送商总销售金额1020元,进销价利润率约70%,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消费者认为管控小区居民别无选择,被动消费,意见非常大。
据了解,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针对群众反映的相关生活必需品价格较高的问题。3月1日,汉川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城区生活物资配送商召开再次价格约谈会,解读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现场签订了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告诫对哄抬物价,出现利润差价率较疫前明显过高的一律从重从快顶格处罚。
根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配送商违法行动,汉川市城南市场监管所对配送商予以警告和顶格处罚5100元。(江浩 通讯员 李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