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督促食品加工企业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通过前期摸排、强化责任、过程管控、现场指导等举措,推动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有序恢复生产。
一、提前做好摸排工作。为高效有序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解决三个乡镇食品小作坊分布广泛难题,周王市场监管所及时调出辖区食品小作坊监管台账,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小作坊区指挥部对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建立了防控疫情食品小作坊微信群,并及时在群内下发了《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告知书》。
二、强化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逐级落实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场所设备清洗消毒制度,增加生产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频次。严格内部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认真落实返工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仔细排查返岗职工假日去向及人员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并做好记录,并有针对性地落实好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要求,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积极宣传和使用个人防护措施。严禁患有感冒、发热、咳嗽或咽部不适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生产加工食品。
四、过程管控确保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关键工艺工序的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原料、生产工序和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检验和运输交付控制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合规产品质量合格。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严禁采购和加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严禁采购和加工野生动物、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和动物源性不明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和加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五、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小作坊生产加工高风险食品。对获得登记证的小作坊采取现场指导、“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督促严格原料采购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对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黑作坊”、“黑窝点”等食品加工小作坊,严厉查处予以取缔。
目前,周王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6家次,下发《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告知书》20余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下一步,周王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保障民生类食品的及时供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讯员 周王市场监管所 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