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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卖几块钱,被罚好几万!” 黑龙江省大庆市曝光3起违法案件

2020-02-29 16:53: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先期查处7起口罩等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的违法案件后,于2月16日至2月22日又查处了3起哄抬蔬菜价格、违法促销等案件。

萨尔图区大自然风情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案

2月19日,大庆市萨尔图区大自然风情超市销售的13款蔬菜购销差价超过30%,其中小油菜进价每斤3.32元,售6.98元,购销差价率110.2%;菜花进价每斤2.41元,售4.98元,购销差价率106.6%;窝瓜进价每斤2.8元,售4.98元,购销差价率77.9%,违反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规定,涉嫌哄抬价格,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50000元。

高新区久久乐购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案

2月22日,大庆高新区久久乐购超市销售的12款蔬菜购销差价超过30%,其中红丁(萝卜)进价每斤3元,售5.98元,购销差价率99.3%;韭菜进价每斤3.6元,售5.98元,购销差价率66.1%;土豆进价每斤1.3元,售1.98元,购销差价率52.3%,违反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规定,涉嫌哄抬价格,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50000元。

萨尔图区万宝好一家超市涉嫌违法开展促销活动案

2月16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万宝好一家超市员工在400余人的微信群中发布促销信息“每天6款0毛利销售商品,高品质,低价格”“今天早上0毛利商品,有几个低价格商品抢没了……”,涉嫌违法开展促销活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10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期间各级政府公告规定,诚信守法经营,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绝不发“疫情财”,对违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对违法经营行为积极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大庆市市场监管局 刘波)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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