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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疫情期间药店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

2020-02-22 00:4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指挥部《关于在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实行最严格管控办法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55号)和黑龙江省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管理和做好疫情防控流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齐齐哈尔市采取了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的作法,对此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

  一、“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是指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中含发热(退烧)、咳嗽(止咳)、抗病毒等内容及有治疗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药品(含化学药制剂、中成药)。

  二、药店经营人员和购药者必须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进行测温。

  三、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对暂停销售的“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迅速下架、就地封存、登记造册,并在药店醒目位置公告暂停销售有关规定,指导好有需求的购药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深入到各药店宣传到位,监督药店做好药品下架、封存、登记造册等工作。对不严格执行规定的药店,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供稿: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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