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0号)》要求,对各县区辖内保留的超市、药店实行“定人、定时、定行为”。
——定人。要求经营者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营场所要限制购买人数,按百平方米不能同时超过10人为标准;经营者要安排专人(或本人)对经营场所进行定时消毒、通风,并做好记录。
——定时。消费者采购药品、商品时,停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定行为。药店:禁止采取开架销售、购药人员自选的方式经营药品,避免人员聚集,避免触摸接触药品、商品。严格执行营业场所消毒制度,落实关键部位、重点设施设备的定期消毒。严格要求营业员佩戴口罩、手套销售药品;严格对进店购药人员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人员,有权拒绝进店。严格按照要求对“抗病毒药”进行监测,使用“沃填报”系统实名登记上报购药人准确信息。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进行交易。超市:经营者暂停提供食品“试吃”活动。销售散装食品、水果、蔬菜采取预先分装称重或定量包装方式销售,并明码标价。严格落实采购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条件的商超经营者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进行顾客体温检测和登记。严格要求营业员佩戴口罩、手套销售商品,对未佩戴口罩人员,有权拒绝进店。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进行交易。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督导组严格按照“三定”要求开展排查,针对超市人流多问题,指派专人协助超市看管门口,限时限流,一次放行五个,并帮助超市进行预包装工作。药店全部按照要求,禁止开架销售,消杀措施等方面已落实到位,由于双鸭山市全面禁停销售“退烧药”,“沃填报”系统已停止使用。
(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