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下达了《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的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15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并将暂停销售的药品迅速下架、就地封存、登记造册,在药店醒目位置张贴暂停销售有关规定。
2月17日下午,该市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北京同仁堂、鑫伟康药店、嘉铭大药房等药店,实地检查“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封存下架情况及“窗口售药”情况,经查,目前七台河市零售药店对“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措施表示认可和赞成,基本做到了全部封存下架无遗漏。
目前,市场监管人员正全面监督检查全市零售药店落实“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规定情况,对营业场所逐一清查,不落一家、不留死角。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严格监管药品流通领域保证药械质量安全,着力抓好内防扩散关键环节,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避免群众发热自诊自治延误病情,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百姓身体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供稿: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