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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一药店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

2020-02-16 14:40: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疫相关防治药品和防护用品的需求骤增,口罩、消毒液等商品出现了脱销现象,某些不法商家从中“嗅得商机”,趁机哄抬物价,以牟取非法暴利。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对辖区内一药店涉嫌以其他手段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万元的顶格处罚。

  2月5日,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群众举报,反映庄桥、慈城等药店销售的朝美牌医用防护口罩Y3-B型产品单价为20元/只,怀疑价格偏高,请求查处。获悉情况后,该局执法人员火速前往药店进行突击检查。经了解,该批口罩1月21日由该药店总公司从建德市某日化有限公司采购,共计6500个,进货价为4.7元/只,通过旗下11家门店同步销售。根据对比后台销售记录和消费者电子支付凭证、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查看聊天记录等方式,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大幅提高进销差价率的违法行为。根据销售价为20元/只的事实,计算该店进销差价率实为325%,已超过其2020年1月19日前销售同种商品的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涉嫌哄抬物价。

  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维护疫情期间防疫市场稳定的职责,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办案干部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在纷繁的财务账册中查清了当事人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现已就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从重顶格处罚的指示,对该药店下发了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举国上下全力抗击疫情之际,任何制售假冒伪劣个人防护用品、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都将被从严打击,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敢于作为,利剑出鞘,短时间内已连续破获了辖区内某分公司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某大药房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9起涉疫案件,严厉打击市场乱象,及时挽回消费者损失。(鲁利军 钟沈冰)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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