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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达市市场监管局为防控时期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业户“抓药方”

2020-02-11 22:37: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防控关键期,监管发力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机制,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黑龙江省安达市市场监管局坚决执行黑龙江省、绥化市决策部署,采取依法科学有序监管,制定11项措施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为经营业户防控时期“抓药方”,增强全社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

一、本行政区域内流通环节严禁收购和销售野生动物、活禽;

二、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商品质量安全;

三、商品明码实价、货源充足、严禁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保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并要做好通风、消毒和清洁工作,必要时,可使用玻璃窗口,或者采用塑料布隔离,避免人员进入,减少交叉污染,经营场所和手套每日消毒并做记录;

五、要求相关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在岗位必须佩戴口罩,绝不允许员工带病(包括感冒、乏力、发烧、咳嗽等体征)上岗,每日测量体温并记录;

六、市场监管局统一发放《日常防控自检记录表》,经营者要做好服务人员每日晨检记录及场所消毒记录。

七、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具有防护措施,配备专门抓取器具,相应的器皿、器具要定期做好清洗、消毒。

八、各流通环节超市等经营场所禁止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销售非医用口罩的需检查其备案号、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项目。

九、要维护好监控设施,确保及时调用;

十、贯彻执行《安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安指发[2020]57号)文件,禁止食品流通领域销售祭祀用品。

十一、根据安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关于全面开展全民大消毒活动的通知》安指发([2020]68号)的要求及局领导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者、食品从业人员、食品运输车辆的消毒防控措施,不要和消费者近距离接触,可效仿药店的防控措施进行防控。

该局还要求辖区分局必须建立小经营者微信群,可通过微信群对业户实施通知、指导和监管,牢牢压实监管责任,以连续奋战、持续奋战的态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黑龙江省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隋季苹)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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