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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2020-02-11 19:03: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疫情当下,企业复工需要注意哪些?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漳州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告知一、强化主体责任

  要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通知》规定,除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和涉及应急生产任务需要提前部分复工的企业外,其它企业一律不得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工食品生产企业业主要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备足必需的防控物资和员工防护用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疫情发生,要全面配合当地政府、街道、社区的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制度。

  告知二、强化人员管控

  结合公司订单排产情况合理安排选择复工人员,人员尽量采用就近召回原则,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逐一排查员工情况,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员工,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如实记录排查情况,健全完善企业人员档案。复工后,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按规定频率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并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要确保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开展作业,并按口罩有效时限及时更换,工作服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要严格落实洗手消毒制度,尤其在摘戴口罩前后,并做到不碰触口罩中间区域。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将防控知识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先培训再上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员工,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告知三、强化卫生管理

  复工前要对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包括地面、墙壁、设施设备用具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56℃30分钟、75%乙醇、含氯消毒剂等均可有效灭活病毒,企业可根据设备情况结合安全要求合理选择适合的消毒方式。复工后应严格落实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等的清洁消毒和卫生监控制度,应增加生产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频次,务必做好设备的清洗消毒及记录。

  备注:大量使用酒精及易燃物品消毒作业的车间,应做好安全通风管理,防止在消毒后第一时间明火作业,有发生爆炸的风险。

  告知四、强化原料采购

  要严把原料质量关,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和加工:野生动物、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原料,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要做好加工过程暂存物料的防护工作,避免长时间裸露,防止在进入生产流程前被污染。

  告知五、强化环境消杀

  企业应做好厂区、员工宿舍及周边环境的消杀工作,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75%酒精进行喷洒或擦拭。空气可以采用紫外线、过氧乙酸、臭氧发生器等方式消杀,并进行空降测试。要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每天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不少于两次消毒处理。

  告知六、强化食堂管控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者应佩戴口罩,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密集排队和用餐,保持人员间隔1米以上。建议实行简约配餐、分散用餐。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快餐式盒饭,使用一次性餐盒,提前订餐备餐,用餐时即取即走,避免取餐排长队等人员聚集情况,用餐人员分流到各自办公室用餐。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应高温消毒。

  食品生产企业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防疫应急物资和民生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及配套供应链企业应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复工复产,加大生产力度、保证供给,同时服从物资调配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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