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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市监局五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

2020-02-11 14:33: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通讯员 卢文娜 鲁利军)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县市监局五举措强化全县零售药店药品经营管理,发挥防疫期间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与药品供应作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近期上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零售药店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执行“五个一律”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宣传,张贴安全提示,同时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等药品。

强化药店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巡查,对全县293家药店每天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督促药店发挥监测哨点作用,收集汇总体温异常信息,目前已向县防控指挥部上报体温异常92人。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以马站镇为试点,采用无人机对各药店入口处体温测量及顾客口罩佩戴情况进行巡查,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传回的画面,可以清晰地看到药店是否营业、是否规范执行顾客体温测量登记工作等。试点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无人机协查”模式,推进市场监管更加科学化、智能化。

同时,成立六个督查小组,确保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监督职责落地、落实、落细。并联合苍南县药业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建立健全非常态下的应急机制,积极构架协同桥梁,发挥协会社会宣传发动到位、防控物质支援到位、协同巡查开展到位“三到位”机制,共同牢筑疫情防线,勠力同心,共同抗“疫”。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462家,累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单位959家。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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