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六项措施“防病毒 保安全”

2020-02-10 14:42: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谋划部署,充分履行职责,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以赴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梳理监管明细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鹤岗市辖区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挨家挨户的进行走访排查,检查是否经营活禽及野生动物、疫情期间是否营业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数据准,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鹤岗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群,做到监管数据共享。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

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进行多频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类市场开办者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执行“日清扫、日消毒、日巡查”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对入场经营者进行体温测量和消毒。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

建立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报告,一律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四是严查进货来源

严格查验食品检验检测报告、进货单据等,特别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所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严禁销售来源不明的肉类及肉类制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

五是注重监管细节

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食品,配备防尘遮盖材料,采取遮盖保鲜膜、加盖防尘盖等措施,鼓励经营者将散装食品分装销售,避免污染,降低传染风险,确保食品安全。

六是减少会议,创新监管指导工作方式

通过微信、qq等多种形式,向辖区所属各分局发送文件、公告等,及时传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随时在线指导辖区执法人员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人员聚集机会,避免病毒传染风险。

供稿: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要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超过30%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举报电话12315。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