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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2020-02-10 09:31: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2月9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行为,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食品生产监管和疫情防控责任。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基层局: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要按照各级指挥部要求,督促指导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要打破原有风险管理巡查频次束缚,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

三是加强风险排查。要抓紧组织一次在产企业风险排查,根据GB1488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追溯、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认真细致排查隐患,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加强服务指导。要结合本地政府有关要求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资质准入、卫生管控等复产复工遇到的各类问题。

五是加强价格管控、保障物资供应。要按照国家、省局价格管控相关要求,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要按照本地政府防控要求,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能力,保障物资供应。

六是加强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监督。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食品生产企业:

一是各开工企业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第一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地)和本地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坚决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加自查频次,注重强化人员健康、进货查验、生产投料、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原辅料及成品管理、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生产制度落实等情况自查,结合风险排查工作的开展,消除潜在的各种隐患。

在此,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证市场食品供应;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借防治疫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

(供稿: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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