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1月26日以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实行全天候、全覆盖、高频率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发现药店存在联防联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75处,现场责令改正45家,责令停业整顿8家。
“药店必须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前哨站’作用,对本人购买或替人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胸闷’内容的消费者,都必须测量体温并详细登记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对发现有疑似症状的消费者一律上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属地乡镇街道,构筑联防联控工作闭环。” 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黄俊伟表示。
开发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从药店疫情防控、新冠联防联控、主体责任落实、紧缺物资保障四方面对药品经营单位落实从严监管、从严管控,截至目前, 开发区正常营业的药店92家,已登记各类人员信息3683条,登记购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人员1826人次,上报发热人员15例,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实施全面排查和精准摸排,有效控制感染源,实行闭环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个必须
对于开业的药店,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要求落实“三个必须”,即:进门必须测量体温,购药必须登记造册,每天必须消毒通风。对不具备测温能力的,一律停业;对体温测量及消毒通风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首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一律停业;对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胸闷”内容药品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报告的,一律停业。并将检查结果与年度医保定点药店考核、医保定点准入和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直接挂钩。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提醒
在疫情防控特殊期间,各经营单位务必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进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聚集场所的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对隐瞒实情,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广大市民如果发现管控对象、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或是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45(88900000)。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防控监管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打赢辖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该局负责人表示。 (供稿: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