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

2020-02-07 18:18:34 青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广告监管工作通告如下:

一、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格履行广告主体责任。

二、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

三、严禁为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四、严禁发布宣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作用等内容的广告。

五、严禁发布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六、鼓励广告协会、广告经营单位等企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积极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

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

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广告。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广岛)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