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春分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新冠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厘清工作责任,科学有序应对疫情,稳步实施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连日来,该局深入市场主体,采取张贴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屏幕播放宣传口号,入户签订承诺书、防疫疫情宣传车配合市场监管人员检查期间,沿街循环播放《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号通告》音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宣传受众广泛,普及率达到100%。
二是落实工作“及时”。该局结合《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号通告》要求,立即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人员分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关停经营性场所3425户,其中餐饮类经营性场所1314户(包括实体店铺819,线上经营户495户),其他经营性场所 2111户。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购买退烧药、止咳药等与疫情症状治疗相关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287人。
三是投诉举报“畅通”。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特别是针对日益增多的防疫产品恶意涨价、因疫情退订年夜饭等问题,坚决做到快速受理,快速转办,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切实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市民的健康消费得到有效保障。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该局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诉求80件。其中,涉及疫情的投诉举报共计74件,占比92.5%,医药价格类投诉占比76.3%,包括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投诉举报(口罩、消毒水、药品、蔬菜等)。
有一份担当,叫做初心不改,疫情就是集结号,伊春市市场监管局伊春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不分昼夜坚守岗位,为林都百姓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做一名不负重托的市场监管人!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