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以来,为维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市场价格合理、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市场价格监管,遏制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物价总体平稳,未出现大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大米、白菜、食用油、肉制品、面、蛋、乳制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未发生显著变化。
针对非常时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临时性出台了“价格指导意见”,即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对河池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提出了具体监督和管理处罚举措,对“哄抬物价”行为认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范围和时效等方面给予明确的规定,有效遏制乱涨物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组成价格监督检查组,对大超市、大农贸市场、大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和巡查。对主要药店相关药品及耗材价格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特别针对口罩销量大增的现象,重点检查口罩进货渠道、存储和销售环节,明码标价情况,严防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发国难财”行为,确保口罩货源可靠、价格平稳。
另外,结合价格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作《价格提醒告诫书》,到药店、超市、集贸市场、副食品商店经营现场宣讲、约谈、告诫,发放提醒告诫书,签订不乱涨价承诺书,对企业进行提醒告诫,严格要求企业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加强企业自我管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截至2月3日止,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价格执法人员2465人次,检查口罩、防控药品和医用耗材经营户3491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1661份,下达责令整改书8份,发放价格宣传资料15000多份。
就社会反响强烈的哄抬防护用品价格、乱涨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问题,采取高压政策,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自1月23日以来,全市对21家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河池市查处的都安开心人大药房、宜州百康大药房、天峨县汽车站秀娇副食品店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震慑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稳定。
(广西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陆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