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疫情防护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职责。
案例一
1月2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朗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东莞市大朗XX药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口罩,现场扣押涉案口罩1197个。当事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三无”口罩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月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有人通过微信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飘安公司口罩。经核查,谢某通过微信销售标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口罩”的口罩540个,现场未发现口罩产品库存。上述口罩涉嫌为假冒飘安公司的劣质产品。当事人涉嫌违反《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相关规定,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上级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违法行为,如有线索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也可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举报。
(供稿:东莞市市场监管局)